十分感谢您对我镇城乡居民养老工作的关心和关注!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泗洲镇致您一封公开信,向您进一步介绍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政策,以便广大群众参保。
如何通过手机办理城居保各项业务?
1.江西人社:我要办事—社会保障—城居保险。
2.赣服通小程序—人社专区—业务办理—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3.转移和新参保:电子社保卡—人社办事—社会保障。
一、参保对象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德兴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参保缴费标准
自2022年6月1日起,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400元至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至6000元等14个缴费档次。参保人按年缴费的同时,政府给予40元至230元的缴费补贴,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多缴多得。个人缴费、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并按国家规定计息。参保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不必担心资金损失)。符合参保条件的脱贫人员、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城乡重度一二级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由政府财政按100元的缴费标准代缴保险费。
三、保险费税务征收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主要的税务征收方式有:
(一)税务局网上缴费方式。1、微信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公众号一税费服务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一养老保险费缴纳(本年自主缴费)。2、支付宝搜索“赣服通”一人社一社保缴费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自主缴费。3、微信生活缴费-社保医保-江西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正常缴费)。
(二)线下缴费方式。1、办税务服务大厅缴费。2、到农商、农业、工商等各银行网点柜台缴费。
四、养老保险待遇
年满60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办理待遇申领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养老金月计发标准=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支付终身。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每多缴一年,增发2%的基础养老金。2021年1月起,65周岁以上的基础养老金加发6元/月,80周岁以上的加发12元/月。对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脱贫户、城乡低保对象、重度一二级残疾等特殊群体,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并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五、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跨县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提出申请,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领取了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保险关系都不转移。同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在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可在转入地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具体按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六、保险关系注销
参保人死亡、出国定居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应终止并注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余额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或本人(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要终止参保关系的,扣除财政补贴)。
七、待遇资格认证
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每年应及时参加待遇资格认证(年检),未认证的将会停发待遇。
八、丧葬补助办法
从2022年7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德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类参保人员,一次性发放1000元的丧葬补助金,第一类是在领取养老金期间死亡的;第二类是按规定已连续缴费(不含补缴)5年及以上,并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参保人员。
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测算表
1.本表是以每个档次按年连续缴费15年、以德兴市2023年1月份待遇发放为参考进行的测算。
2.本表未统计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和委托投资收益部分,实际待遇将高于此测算。超过65周岁的基础养老金加6元/月,超过80周岁的基础养老金加12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