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号下午,绣河沿清真寺主任,组织管委会成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该法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
通过学习,大家认为,制定和施行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学习,大家表示,要秉承“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的优良传统,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引领穆斯林群众正信正行,讲好穆斯林爱国爱教故事,将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进“五个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