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和家长朋友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提高防范非法集资能力,有效降低潜在非法集资风险,南师附中宿迁分校城北路校区温馨提示您和您的家人,主动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
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二、什么是非法集资人?
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
三、非法集资主要涉及哪些罪名?
主要涉及两个罪名:一个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个是集资诈骗罪。
四、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手段?
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往往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导致非法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五、非法集资有哪些常见“马甲”?
1、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6、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责任自负,请您和家人务必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另外,严禁任何人、任何组织通过任何形式在学校家长群内推荐非法集资活动,如果遇到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请教职工、家长们及时求助,并向公安机关举报投诉!
远离非法集资,
共度祥和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