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集乡关于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长兴宣传
创建于2024-01-18
阅读 447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全乡父老乡亲们:

      龙腾四海,万象更新。值此新村佳节来临之际,谨向您及您的家人表示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

      声声爆竹辞旧岁,绚丽烟花迎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们的传统习俗,给节日增添欢乐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会污染空气,带来扰民噪音,甚至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空气质量,在此,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引领者

    

      走进新时代,崇尚新风尚。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文明过节,自觉遵守我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主动维护安宁祥和的生活环境,让个人的幸福感以绿色文明的方式普惠到周边人。

         二、积极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在自己遵守的同时,积极宣传和倡导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利用朋友圈、微信群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大家的自觉行为,凝聚成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正能量。

        三、积极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不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和火灾安全隐患。在此,也希望在外即将返乡的乡亲们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尽量选择喜庆音乐、美丽鲜花、慰问老人等更绿色更安全更环保更节俭的方式来欢度节日。广大党员、村“两委”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周边群众积极响应,传播文明社会正能量。

       四、积极做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

    

      充分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能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能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做到源头防范,消除安全隐患。对违反规定,非法制贩、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罚。

      父老乡亲们,留住碧水蓝天是我们的共同心愿,让我们大家共同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不燃放烟花爆竹,倡导文明之风,共同维护我们良好的生活环境,为建设平安长兴、生态长兴、幸福长兴作出应有贡献。

    

      最后,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衷心地祝愿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长兴集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8日

阅读 447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