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集资 守护幸福小家——上交宿迁南洋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宿城新区实验小学
创建于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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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全体教职工:

        大家好!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件,给参与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活动,保护大家的合法权益,上交南洋学校友情提醒您:主动防范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共同守护幸福生活。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特征

一、非法性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二、利诱性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三、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四、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方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的“四部曲”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提高警惕  拒绝诱惑

        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2.“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二要稳健,不要冒险。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亲爱的家长们、教职工们,为了您和家人的财产安全,请务必树立正确的防范意识,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守护幸福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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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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