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好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此次提标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90元。
涉县残联将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宣传和审核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本着“应补尽补、应退尽退”的原则,为残疾人提供更专业的服务,确保精准救助,使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编辑:张科芳
编审:申清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