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无小事 联合调处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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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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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明水县司法局通泉司法所联合派出所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件,使原本剑拔弩张的两邻居冰释前嫌,再续邻里亲情。

       红光村村民王某某和本村五保户李某某原系相近邻里,日常走动来往较多,关系亲密。90年代村分土地时,王某某因家里有病人需要照顾,便将分到的部分承包田的使用权交还给村委,由村委分给李某某耕种。直至2023年,王某某想要回土地,李某某不同意,两家便经常因此产生一些小摩擦,期间王某某也多次找到村委要求解决,但村委一直未能彻底化解,便求助到司法所。

     司法所负责人李铁铸深知土地纠纷无小事,涉农土地纠纷深切影响着农民的切身利益,而且,这也是近邻之间的纠纷,两家多年的邻里情若因此而破裂也是双方当事人的遗憾。了解案情后,李所长便第一时间联合派出所前往村委会了解详细情况,并在村委会的带领下到现场实地调查,随后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刚开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因意见分歧较大,双方当事人现场产生了激烈的口角。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只能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讲法律政策,通过分析矛盾、权衡利弊,从人情世故、邻里和睦等多角度进行疏导劝解,又适时为双方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土地承包、租赁的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同意按照比例重新划分土地,并在司法所的见证下,对有争议的土地进行现场测量、订立分界点。村委会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将该划分方案进行登记备案,双方当事人的邻里关系得到了修复。

       调解有温度,为民解忧愁。此次调解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土地纠纷,还消除了两邻居之间多年的隔阂,化解了双方的心结。明水县司法局通泉司法所始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旨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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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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