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人民币流通环境,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整治拒收现金的工作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石河子分行百大城支行积极组织开展“人民币是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现金是违法行为”宣传活动。
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为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随着时代的迅速发展,支付方式变得多样化,微信、支付宝等交易渠道逐渐为人们所广泛使用,这为广大群众进一步提供了便利,但也出现了部分商家拒收人民币的现象,这种做法无疑会伤害人民币的公信力,侵害消费者权益,并且忽略了老年人等部分特殊群体的感受,因此定期开展“整治拒收人民币行动”是势在必行的。
石河子分行百大城支行组织柜员对停止流通人民币、残破币认真做好收兑工作,提高社会流通人民币整洁度,努力提升小面额人民币存取、残损币兑换等现金服务水平。在大厅摆放宣传折页,对周边社区、公交车站、商家开展广泛宣传。大堂经理对来支行办理业务的客户进行积极宣导,向民众讲解人民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重要地位,任何个人或企业不得拒收现金,如遇拒收现金行为,可向当地人民银行投诉、举报,一同抵制拒收现金行为,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此次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不仅帮助广大消费者进一步了解了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也使大众更加了解了应当如何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石河子分行百大城支行将继续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相关知识宣传,为人民币流通秩序与环境的稳定和谐作出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