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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师教育局寒假关于“双减”工作
致家长的一封信

创建于01-17 阅读4123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国家“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十一师“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

        寒假临近,为巩固十一师“双减 ”工作成效,切实减轻全体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家长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寒假,十一师教育局在此温馨提醒家长朋友:

一、坚决抵制违规学科培训

  请各位家长拒绝让孩子参加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托管看护”“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高级保姆”“成长陪伴师”等名义开展的各类培训;不参与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开展的学科类培训;不安排孩子参加在职教师组织的校外培训。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切实防止侵权行为及不良事件发生。

二、理性看待各类校外培训

  孩子的学业成长,其主阵地在学校、在课堂,应该教育引导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同时家长也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逐步转变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引导孩子提高校内学习质量,不盲目攀比、跟风,从孩子的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三、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如您的孩子确有美术、音乐、体育、舞蹈、书法、棋类、科技等非学科培训需求,建议您选择具有资质、信誉良好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育部开通了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可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或登录“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xwpx.eduyun.cn/)查询具体的机构信息,在线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和培训项目。

四、重点关注培训合同与收费

         参加培训时,请务必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与培训机构签订合同,同时避免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或60个课时且金额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坚决拒绝把培训费交给或转给任何个人,培训费要通过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与服务平台转入培训机构的银行监管账户,缴费前认真阅读合同明确的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收费项目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事项,保留好培训合同和缴费凭据,不要相信口头约定,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五、合理安排学习和生活,在实践中成长

  家长朋友们一定要关心、引导孩子的学习。一是要求孩子有计划地完成作业。其次,要引导孩子多读课外书籍,阅读健康有益的图书,以开阔视野、拓展知识面。二是在让孩子身心得到放松的同时,引导孩子观看爱国主义影片,收看新闻报道,关心国家大事。三是让孩子参加力所能及家务劳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从小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自律的行为习惯。时时注意孩子的习惯养成和礼仪教育,教育孩子孝敬父母,尊老爱幼,关爱邻里。

  落实国家“双减”政策,需要各位家长共同参与,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2024年新春佳节将至,十一师教育局祝家长朋友们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十一师教育局举报电话:

0991-6690279

举报邮箱:72571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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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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