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安全运输是我国铁路运输组织的基本原则之一。是衡量运输工作质量好坏的重要标志。
确保运输安全要牢固树立“客车安全无小事”的观念,牢记“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高于一切”的宗旨。
接发列车应在正线或到发线上办理,并遵循以下原则:
1.旅客列车、挂有超限货物车辆的列车应接入规定线路。
2.动车组列车在车站办理客运业务时,需固定股道、固定站台、固定停车位置。
3.动车组列车、特快旅客列车通过时应在正线办理,其他通过列车原则上应在正线办理。
4.原规定为通过的旅客列车由正线变更为到发线接车及动车组列车、特快旅客列车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基本进路时,须经列车调度员准许,并预告司机,如来不及预告时,应使列车在站外停车后,再开放信号机,接入站内。动车组列车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办理客运业务的固定股道时,须经调度所值班主任(值班副主任)准许。
1.乘将所(点)在集团公司运行图文点中公布。普速旅客列车在办理旅客乘降业务的乘降所应停靠站台。
2.办理通勤业务的普速旅客列车、路用列车在铁路职工乘降点车站应停靠站台,由列车乘务员打开站台侧通勤车厢车门。进站前列车长应监听车机联控通话,掌握列车到站及进站股道信息,列车不能停靠站台时,列车长应联系车站值班员安排列车乘务员打开非会车侧车门,两侧均无会车时打开运行方向左侧车门,集控站因故未能停靠站台时打开运行方向左侧车门。
3.办理通勤职工乘降的旅客列车、路用列车在区间铁路职工乘降点打开运行方向左侧车门,人员乘降完毕后,由列车长或指定的列车乘务员使用无线对讲设备(呼叫不通时,GSM-R区段可使用GSM-R手持终端)通知司机人员乘降完毕,司机接到通知后方可启动列车。
安全是底线,也是我们不可触碰的红线。旅客安全就是我们的底线,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确保旅客列车安全正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