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海南“禁塑令”正式实施,全面禁止生产、运输、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近日,省市监局将海口市市监局提供的线索交至我县市监局办理,位于金江镇建设西路和跃进西一路的两个仓库疑似储存大量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我县市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密部署,通过摸排线索,多次踩点,确认线索情况属实。
1月15日,县市监局联合县禁塑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金江镇等单位对其进行突击检查,在以上两个仓库内均发现大量含有聚丙烯(PP)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含有聚丙烯(PP)的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共5712箱。经现场初步调查,以上两个仓库为该商行的仓库。我局当场对以上5712箱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予以查封扣押强制措施,并立案调查。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这是我县开展禁塑工作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案件。
下一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保持高压态势,从源头阻断禁塑违法行为,对违规的市场经营主体,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断提升我县禁塑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