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普法宣传活动

傍晚的海风
创建于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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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畜禽屠宰执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2024年1月16日,在多文镇红华屠宰点、农贸市场及其周边,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猪肉摊贩子及过往群众宣传讲解《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猪肉产品需配齐“两章两证”(“两证”即“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两章”即“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动物检疫验讫印章”),耐心地解答了现场群众的各种疑问。国家对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屠宰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生猪私屠滥宰未经检疫,一旦流入市场,就会对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产生严重威胁,造成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共发放宣传资料50份。

  在多文镇红华屠宰点张贴《关于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通告》

  此外,为加强农药管理,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多文镇辖区对农药店及其经营的化肥和兽药店,共5家店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一家农药店存放一个煤气罐与农药在一起,存在安全隐患,当场立即责成当事人现场整改。

  对农药店及其经营化肥、兽药店监督检查

  通过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度、认知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打击私屠滥宰的良好社会氛围。下一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拓宽举报渠道,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切实从源头上确保上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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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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