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法定货币,任何人不得拒收人民币!对于人民币的合法性,我们银行是非常重视的,对于其合法性,我们认为也有必要和群众进行宣传活动,因为我们的工作人员利用午休的时间去进行宣传
工作人员向群众科普人民币合法性的知识。根据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拒收人民币的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以人民币支付我国境内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我们银行在办理业务时,会根据人民币的坏损程度进行判断,并不会简单的拒收破损人民币。
1、当手里有残损人民币需要兑换的时候,您可以到全国任意银行网点进行兑换,人民银行规定所有银行都有为储户兑换残损人民币的义务。
2、当残损人民币竖方向残损,且残损面积小于四分之一时,按照全额兑换。
3、当残损人民币横向残损,且残损面积小于四分之一时,按照半额兑换
4、当残损人们币残损面积大于四分之一且小于二分之一时,按照半额兑换。
5、当残损人民币残损面积大于二分之一时,不予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