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苗行动:预防欺凌,珍爱生命”——记海口市三江中学法治教育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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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教督【2017】10号文件《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海南省未成年人“护苗”专项行动方案》,2024年1月11日,由美兰区教育局会同美兰区委政法委、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福建巽明律师事务所、海口市三江中学共同开展题为“校园守护者:预防欺凌,珍爱生命”的法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

  福建巽明律师事务所的许拥军、叶剑锋、许丽丽、杨艳群等四位律师深入课堂为全校20个班级的学生上“防学生欺凌”法治教育课。

  叶剑锋律师在给初一(6)班的学生授课,授课主题为《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指每个人享有的基本人权,包括生存权、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权利。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享受生命的尊严和安全,不受任何形式的暴力、歧视或虐待的侵害。

        这些权利是普遍的、不可剥夺的,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和社会的支持。

  播下法治的种子,培育出一片法治的心田。通过“校园守护者:预防欺凌,珍爱生命”法治进校园专题教育活动,同学们进一步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增强了文明守纪的意识,掌握了应对欺凌的方法,为构建和谐、安全、美丽的校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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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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