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区儿童阅读推广团队好书推介第六十期 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
《驯鹿六季》是荒野中的精神原乡,彭懿说:“童书中,不论是拟人化的动物,还是保留原始状态的动物,都受到孩子们的喜爱。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最最像我们人类的,就是动物了。在中国北方大兴安岭丛林中,生活着鄂温克族人,他们整日与驯鹿为伴……”
这本书讲述了“我”因为目睹母亲车祸离世而“关闭”自己,父亲把“我”带到了中国北方大兴安岭的营地中。“我”和驯鹿鄂温克族老人“秋鸟”一起生活,饲养驯鹿和保护林区中的野生动物。“秋鸟”带我学习森林中的生存智慧,探访林中秘境,领略林中独特的美。我们早已习惯了一年中“春、夏、秋、冬”四季的更迭,但生活在中国北方大兴安岭丛林中的鄂温克族人,一年要经历六个季节,这是自然的历法。在这里,“我的时间被重新开启了”。
一种动物——自古以来,人类把驯鹿视为圣洁之物,并延伸出许多美丽的传说与神话。本文就是一本关于驯鹿的动物小说,讲述了“我”与驯鹿之间发生的故事。驯鹿,鹿,驯鹿属下的唯一一种动物,文中驯鹿中的“代表”是海德薇,它一出生就与众不同。一头白色的驯鹿,在森林中过于显眼,很难存活。经过自然的洗礼,重重的磨难,它由一头被母亲抛弃的小驯鹿,成长为一头健壮威猛的“神兽”。
两条线索——本书采用了双线并行的叙事结构,从情节发展来看,“我”在营地中的生活故事是主线,偷猎者老白在林中的偷猎行动是输线,两线并行,交叉发展,“我”和“老白”相遇时,他已经被自己猎杀的驯鹿皮禁锢而死。
三个人物①——“我”:需要“疗伤”的少年。“我”有着做自然科研工作的父亲和身为商界精英的母亲。出国留学前三天,“我”在校门口目睹母亲车祸离世,因自责和伤痛“关闭”了自己,不再开口说话。“我”用这种方式来拒绝时间,拒绝已经发生的一切。就算来到营地后,“我”也从未忘记过母亲,“她的离去就是让我在后来所有的日子里都在回忆有关她的一切,以现实的一切与和她在一起的日子进行对比”。“我”对营地中的生活充满好奇,并且喂养了被母亲抛弃的小驯鹿“海德薇”。森林中残酷的生存环境锻炼了“我”的勇敢、智慧与担当,“我”得以慢慢成长,这种成长不仅是体格变得更加强壮,更重要的是我逐渐接受了妈妈的离去。
三个人物②——“鹅”:敬畏自然的驯鹿人。世界上有那么一种人,让人无法判断出年龄,他们就是偷猎者眼中神一般存在的老猎人。驯鹿鄂温克族人不再狩猎之后,成为了保护区的义务护林员。秋鸟便是其中的一员。他熟知森林中的一切:动物、植物、包括森林中的风。在野外煮东西后。离开前他会走到溪边用手舀水,一次又一次,浇在火上。在接近一只冬眠的熊时,他表现得非常谨慎和恐惧,这种恐惧是真正了解森林的人类对动物真实的敬畏。
三个人物③——“老白”:经验丰富的偷猎者。老白有着精湛的设计技术, 他知道如何躲避保护区的车和护林员的巡守,知道松鸡在什么季节会出现在什么地方,知道来用什么方法把藏在洞底的獾抓出来,孤身一人也敢把熊作为狩猎的目标。老白的结局是他自己也意想不到的,他将亲手剥下来的驼鹿皮裹在身上,在寒冷中永远地“睡了”过去。作为一个偷猎者,老白的生命终结于自己枪下的猎物,这是一种高级的讽刺,可谓因果循环,罪有应得。老白之死的设计,让这本书的生命主题显得愈发深刻而厚重。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书中主人公的那份坚韧、执着、勇于面对困难的精神吧,当遇到苦痛和不幸时,我们不能永久在苦痛中挣扎,要与不幸作斗争,不让自己倒下,这时,我们就成长了。最后,盼望大家也读读这本书,相信你们也会有所感受,也能从这本书中得到战胜困难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