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同行,守护成长——弥城中学2023年秋季“学期最末一堂法治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暨家长会纪实

派森森
创建于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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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学生及家长(监护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未成年人学生在寒假期间的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家长(监护人)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和教育管理,确保未成年学生安全度过寒假,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和安全问题的发生。为此,根据大理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最末一堂法治课”工作安排,根据弥渡县各级部门的工作指示,1月15日下午两点,我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秋季“学期最末一堂法治课”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以此召开了本学期末的全体学生家长会。

为此,我校特邀弥渡县检察院检察长暨弥城中学法治副校长孔宪府、弥城镇分管政法的党委副书记杨涛莅临我校指导工作,特邀弥渡县检察院检察长暨我校法治副校长孔宪府给我校全体学生家长做2023年秋季“学期最末一堂法治课”法治宣传教育。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运动场上召开集体家长会。

在运动场上,我校3000余名学生家长在我校200余名教师的引导下,有序到达指点位置参加法治宣传教育。

我校张淑仙副校长首先介绍了参加此次活动的各级领导,并代表全校师生对莅临我校的领导及全体到会家长表达欢迎和感谢,同时强调了今天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意义和目的。

接着,由弥渡县检察院检察长暨我校法治副校长孔宪府检察长,做了以“携手共进、同护成长”为主题的2023年秋季“学期最末一堂法治课”。

孔检察长首先介绍了2023年弥渡县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情况,让家长们有更直观的感受。随后,孔检察长向所有家长明确了未成年学生寒假期间有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及危害。

孔检察长给家长归纳了未成年学生寒假期间有可能出现的八类不良行为:

一、吸烟、饮酒;

二、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三、沉迷网络;

四、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五、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六、参与赌博、变相赌博;

七、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八、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接着,孔检察长以案释法,利用典型案例给家长们详细讲解了八类不良行为的危害,希望家长们能够警醒,记住这些危害。

随后,孔检察长从五个方面强调家长(监护人)在寒假期间要怎样监护和教育管理未成年学生。

一、做合格的家长。

二、加强对孩子的监管和防护。

三、严防网络安全问题,注意防拐与诈骗。

四、严防出行与居家安全问题。

五、关注心理健康问题。

最后,孔检察长提出了四点希望:一是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建设一个好学校;二是老师加强师德师风修养,教书育人,做个好老师;三是家长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家风家教,言传身教,做个好家长;四是学生要遵章守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做个好学生。

孔宪府检察长用鲜活的案例,通俗的语言,深入浅出地给我们送来一场法律知识盛宴,以案释法,以法论事,使我校学生家长深受教育,收获良多。正可谓是我校法治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

第二阶段,班主任组织本班家长召开各班家长会。

用心共育,合力共赢,集体家长会结束后,各班主任主持召开了班级家长会。

班主任向家长介绍了我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所采取的措施,共同探讨该如何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达到基本消除未成年犯罪的目标;结合我校实际以及寒假即将到来,希望家长们起到很好的监护人职责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并针对防交通意外、防溺水、防校园欺凌、防性侵、防电信诈骗、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向家长们做了宣传和教育。

与法同行,守护成长。此次秋季“学期最末一堂法治课”暨家长会胜利收官:家长既认识到未成年学生寒假期间有可能出现的不良行为及危害,明白作为家长(监护人)在寒假期间要怎样监护和教育管理自己的孩子,同时又和老师、班主任进行深入接触和交流。

教育是家校双向奔赴、同心前行的事业。只有合力协作,倾听成长的声音,才能守得花开。在这个美好的冬季,梦想与时光同行,学校与家长共育!

摄影:杜有旺

文案:师丽芝

审核:石映红

签发:何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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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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