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是治党之基、之本,标志着党的建设的全面性、系统性、科学性。强调从根基和总体上提高党的建设水平和能力。“全面”,从治党内容上,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
只有从党的建设要求的各方面和各层次“全面”治党、整体推进,才能保持党的整体的先锋队面貌和肌体健康,使党真正铸造成为坚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全面”治党,对执政党建设具有基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意义。
治党不“从严”,就不可能保持党的政治上的坚定、组织上的纯洁和作风上的优良,就不可能有全党的团结统一。有些党员经受不住执政和新环境的考验,走上贪污腐化、违法犯罪的道路,给党的威信和凝聚力、战斗力造成极大损害。如果再不从严治党、治吏,不及时挖掉党内蛀虫、党的肌体上的毒瘤,党就会严重脱离群众,甚至失去党心民心。
我们党是在我国人口众多、物质技术等各方面条件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面从严治党”,“治”是关键。“治”的实践和行动,最有说服力和影响力,是治党决心和力量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