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规范手术无菌物品的分类、储存、使用、处理等管理要求,预防和降低手术部位感染风险。
分类
根据灭菌方式分为高温灭菌物品、低温灭菌物品、伽马射线灭菌物品等。
管理原则
1.无菌物品应独立区域、分类、分架放置,标识清楚。
2.一次性无菌物品进入洁净区或手术间,须脱去外包装方可入内。
3.无菌物品存放环境、无菌包大小及重量规格、包内外监测方法、无菌物品使用有效期等应符合 WS 310-2016要求。
4.无菌物品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无菌物品疑似或已经被污染应立即更换。
6.一次性无菌物品禁止重复灭菌使用。
7.外来手术器械使用应遵循《手术室护理实践指南》第十章要求。
8.可重复使用物品应采用全程质量信息追溯,保障物品回收、清洗、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使用等环节质量安全。
无菌物品管理
1.使用前评估储存环境是否符合 WS 310-2016的要求。
2.灭菌方式与化学指示物标识是否一致、有效。
3.灭菌时间是否在有效期内。
4.包装闭合性、完整性,是否潮湿、松散和破损等。
5.硬质容器包装无菌物品,评估进气孔或排气孔、锁扣处于闭合状态,灭菌标识变色符合标准。
6.使用中操作标准符合《手术室护理实践指南》中无菌技术要求。
7.使用后处理,可复用无菌物品使用后统一由中心消毒供应室( CSSD )处理。
8.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后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注意事项
1.一次性无菌物品使用前参照厂家说明书。
2.应根据灭菌方式,确认化学指示物的正确及有效。化学监测不合格的无菌物品不得使用。
3.湿包情况表示灭菌失败,不能使用。
4.提前放行的无菌物品,生物监测不合格时,应及时召回同锅次所有物品,重新灭菌检测并按不良事件上报,对已使用的无菌物品,应追溯手术患者术后切口愈合情况。
5.严禁自行携带无菌物品入手术室。
6.体内植入物使用应具有可追溯性,可复用无菌物品宜使用信息化追溯。
晋城康宁骨科医院始建于2003年,现有两个院区,老院区位于晋城市城区西环路2137号,以中医科和康复科为主,为百姓提供专业的中医康复治疗,新院区位于城区红星街与西环路交叉口,于2019年挂牌康宁骨科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育、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疗养、公益于一体的二级甲等骨科医院。我院重点学科有:手足外科、 创伤骨科、关节外科、脊柱微创外科、疼痛康复中心、重症医学科,另设有内科、慢性病科、普通外科、皮肤科、中医科、妇科、口腔科等科室,及影像诊断中心、体检中心、检验科、消毒供应科等职能科室。医院建筑面积29000平方米,是晋城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工伤保险定点机构,晋城市各商业保险定点救治医院、晋城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急救网络医院。
我院始终贯彻“厚德精医、守正创新”的办院宗旨,弘扬“德术并举、病人至上”的精神,坚持“患者至上、患者优先”的原则,“规范医疗、效率医疗、人文医疗、温度医疗、感动医疗”的服务理念,致力于成为一所政府放心、同行认可、百姓满意的专业骨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