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泉司法所为民解忧迎来百姓致谢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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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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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所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体现,也是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体现。1月12日家住通泉乡丰产村的村民何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通泉司法所李所长手中,感谢李所长帮助化解纠纷。

  据悉何某和本村村民王某某因土地承包款款发生纠纷,何青称自己家土地10亩以每年5000元的承包费卖给王某某耕种,可是王某某现在两年没有支付承包费10000元,何某多次讨要无果,万般无奈找到通泉司法所申请司法调解。

  通泉司法所接到申请后,认真核查、核实案情,面对王某某的一开始的不配合,矛盾突出的情况下,李所长从法、理、情,多个方面入手,让王某某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自己该承担什么责任,一边联系王某某的家人做其思想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和李所长的多轮调解,协商下,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在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了调解协议,王某某同意支付何某土地款10000元,何某的土地继续由王某某耕种,一起土地承包款纠纷圆满解决。

  面对调解当事人送来的锦旗,通泉司法所李所长表示:我们能获赠这样的锦旗,是老百姓对我们通泉司法所的认可,也是对我们今后做好调解,服务工作的鼓舞和鞭策,今后我们将继续服务群众,做好矛盾纠纷调处等各项工作。

  保护百姓权益,维护社会和谐,这不仅仅是一句印在锦旗上的烫金文案,更是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可与肯定,在真心帮扶之中心系百姓,在层层调解之中彰显为民情怀,手握锦旗受赞誉,通泉司法所将群众的肯定化为化解矛盾的不竭动力,确保“事”“心”双解、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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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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