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时代风  铸强国梦——建安区椹涧乡庙张小学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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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24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该法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涵盖思想政治、历史文化、国家象征标志、祖国壮美河山和历史文化遗产、宪法和法律、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和国防、英烈和模范人物事迹等方面。在规定面向全体公民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同时,突出学校和家庭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教育,并对公职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村居民、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等不同群体的爱国主义教育,分别作出相应规定。

       该部法律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共5章40条,包括总则、职责任务、实施措施、支持保障、附则。

  1月12日下午,椹涧乡庙张小学全体教师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

  宋晓龙校长强调:学校是道德教育的主阵地,我校把德育工作放在教育首位,“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为主途径,重点加强学生爱祖国、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

  中华民族经过了五千年悠悠岁月,中华儿女练就了五千年铮铮铁骨,我们在收获辉煌,民族精神是一个国家的发展之本,我们要时刻牢记我们身上所肩负的使命!

           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

           目之所及,华夏热土;

           心之所向,中国理想。

            永葆爱国心,传递爱国情。

           爱国主义教育,我们一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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