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正喜讯】我所主任张宝珍律师代理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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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

西安市鄠邑人民法院1案例入选

基本案情

1998年3月20日,西安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户县渭丰乡某村民委员会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租赁该村132亩土地,用于经营种植或养殖业,租赁期限为25年。2008年4月30日,双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将租赁期限延长5年至2029年3月11日。被告冯某汉系西安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1年5月26日,冯某汉与户县渭丰乡某村民委员会签订《协议书》,约定将西安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由冯某汉全部享有和承担。冯某汉在租赁土地期间,案涉土地上被多次倾倒大量建筑渣土和垃圾,因被盗挖砂石,在案涉土地区域西南角形成28亩砂坑和西北角形成5亩砂坑各一个,东南角土地堆附大量建筑垃圾,土地遭到严重破坏。当地公安机关对有关人员进行了处罚。2018年5月,户县渭丰乡某村民委员会撤村合并为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渭丰街道某村民委员会。

律师代理

该宗土地被破坏后,村委会多次找西安某实业有限公司协商将破坏土地复耕未果。2021年村委会找到张宝珍律师咨询如何解决土地合同纠纷,张宝珍律师在了解案件事实后,经过认真分析认为该宗土地用途被改变,土地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实际承包人冯某汉没有尽到承包土地后的监管职责,所以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主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规定,随双方建立委托关系。2021年7月6日,该村民委员会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张宝珍律师通过村委会收集整理了大量证据,去派出所调取了笔录、照片等证据材料,在充足证据的基础上,又准备了详细代理词,通过几次庭审查明的事实,鄠邑区法院采纳张律师观点,判决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由冯某汉返还土地。一审判决后冯某汉上诉,后西安市中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该案不但维护了村民委员会的集体权益,还引导教育广大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树牢“耕地保护、人人有责”观念,严守土地保护义务,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不断增强土地保护工作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具有重要意义。该案成功入选“2023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农用地典型案例”,体现了谷正所主任张宝珍律师为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做出不懈努力的成果!在法律框架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一直关注土地资源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问题,谷正所全体律师秉持”专业、诚信、高效、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工匠精神将每一个案件做到极致,竭诚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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