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着力减轻生育负担,助力我省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县等文件精神,自2024年1月1日起,凡是缴纳了江西省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以及缴纳了江西省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到弋阳县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产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可享全额报销,个人免费啦!
政策解读
一、职工生育医疗费用
(一)生育门诊医疗费用。参加我省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我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支付,最高支付限额 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生育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计算。
(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参加我省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我院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100%报销。
(三)其他费用。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职工医保普通住院待遇执行。
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
(一)生育门诊医疗费用。按照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执行。
(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我院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100%报销。
(三)其他费用。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城乡居民医保普通住院待遇执行。
三、执行时间2024年1月1日及以后结算的生育医疗费用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新院地址:弋阳县桃源街道办双亭路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