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时评文章《医保谈判不是随意砍价》受到广泛的关注。大家一提到“砍价”两字给人的第一感觉就是买东西讨价还价,价格越低越好。文章中提到医保谈判是与企业的协商,决不是“价格越低越好”的随意砍价,而是为参保人争取最大利益,同时赋能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国是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大基数的国家,让人民群众“看得起病”一直是近年来我们国家放在心上的头等大事,关注民生,以全民医保制度兜底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就是要消除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医保为参保患者提供用药保障降低的不仅仅是个人和家庭的疾病经济负担而是降低社会整体的疾病经济负担。
医保谈判是集合13亿多参保人的用药需求,与企业进行的“以量换价”的市场化机制。应以不超出医保基金和广大参保人承受能力为前提,以药品临床价值的全面科学评估为基础。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规律的影响,如果一味地压低价格,不仅会限制创新药品进医保,还会打击医药行业的创新发展。低降幅让创新药品进医保,给药品研发和生产企业一点盈余空间,可以保持药企药品科学研发动力,促进良性竞争,从而研发和供应更多更好质优价廉的药品。作为人民群众来说,关乎其“看得起病”和“用得起药”的切身利益,也是保证参保人最大利益的一种方式,能够实现多方共赢。
我国不仅是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大基数的国家,同时也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药品保障水平的提升必须建立在经济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才能兜住、兜准、兜牢保障底线,才能提升保障水平。如何同时平衡好支持医药创新和医保基金可负担能力二者之间的关系,只有不断改革完善相关规则,才能推动效果更好、质量更优、价格更为适宜的创新药品早日进医保,才能更好呵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权益,实现群众享实惠、基金保安全、企业得发展的多方互利共赢。(龙岩市武平县卫生健康局 魏梦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