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流程,1月12日上午,卫健委妇幼办在委三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河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暨警示教育培训会。卫健委分管领导张波、委妇幼办全体人员、全县三家签发机构分管院长、空白证件申领人、印章管理人员、签发人员参加会议。
委妇幼办带领学习了《河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对新的政策规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同时就平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研讨,并对下一步规范开展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和要求。
张波主任在会上,对各签发助产机构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新的政策有很多内容上的调整,各单位要仔细研读、吃透文件。省市多次开会强调新形势下《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性,要充分认清当前的严峻形势,严格规范落实好签发流程。二要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政策要求,各级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负责人为本机构第一责任人,产科负责人是具体负责人,专兼职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监督问责。三要规范管理。针对近期省卫健委通报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各签发机构思想上要“绷紧弦”,工作上绝不能松懈,要学会自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减少履职尽责不到位的情况,严格按照规范签发《出生医学证明》,杜绝违纪违法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