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禁塑”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扎实推进“禁塑”工作,加强对一次性废弃塑料制品的污染防治,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对环境的污染,不断巩固“禁塑”工作成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共筑美好家园。2024年1月12日,大茂镇执法中队工作人员进商场超市集中开展禁塑宣传工作。旨在进一步加强“禁塑”宣传教育,全面提升辖区群众“禁塑”环保意识。为进一步推进工作的开展,加强对一次性废弃塑料制品的污染防治工作。
此次禁塑检查,执法人员主要针对茂兴路两侧各大商超经营者的使用、销售包装袋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购物袋、包装袋、垃圾袋、一次性餐饮具等非生物降解材料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储存、销售和使用情况。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经营者都能按“禁塑"要求使用一次性可降解购物袋。积极宣传“禁塑令”法律法规,引导、督促经营者和消费者增强环保意识,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遏制白色污染。
下一步,大茂镇将持续深入推进“禁塑”工作,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将“禁塑”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广大群众和经营者的“禁塑”和环保意识,建设环保、绿色大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