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实验中学关于寒假安全致师生和家长的一封信

用户699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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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师生和家长朋友:

    寒假将至,保证学生假期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离不开您的支持与配合。为使孩子们拥有一个欢乐、安全的假期,请各位家长朋友切实履行监护职责,认真做好孩子的安全监管和教育。

根据国家统一规定,我校2024年1月13日--2月29日学生放假,2月29日返校,3月1日上课。

1.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出行安全,未到年龄不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抵制黑车、套牌车等非法车辆。雨雪冰冻天气加强防护措施。2.注意居家安全。加强防火、防盗、防溺水、防触电、防摔倒、防诈骗、防冰锥掉落、防雨雪冰冻天气等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用电、用火、用气小常识,在家长监护下使用电器设备。3.注意冰面安全。远离湖泊、河道、水塘冰面等危险区域。外出游玩时,家长要慎重选择冰上游乐项目,并确保有家长陪同,防止溺水、摔倒事故发生。5.注意燃气安全。教育孩子学习天然气常识,学会使用技能,并在家长监护下使用,防止煤气中毒。6.注意食品安全。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切勿暴饮暴食,不食用过期与来路不明的食物,防止食物中毒。7.注意人身安全。做文明市民,不打架、不携带管制刀具,遇事冷静处理,不做有损自己和他人的事。8.注意日常安全。不在危险的地方玩耍,不做任何带有危险性的游戏,不买不玩具有一定危险性或假冒伪劣的玩具或物品。9.注意出行安全。学生外出需征得家长同意,家长要知道孩子外出时间、地点、陪同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学生外出时注意天气变化和保暖,避免靠近建筑物,防止冰锥掉落受伤。10.注意烟花爆竹安全。贯彻落实《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义务宣传员,共同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春节期间,禁止区域内全时段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禁止区域外可以按规定有条件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请禁止区域外的师生和家长能够正确、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居民棚户区、居民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投掷烟花爆竹;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学生家长要认真履行监护第一责任,教育引导孩子做守法小公民。自觉遵守我市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燃放、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查实后,符合奖励情形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11.教育孩子熟悉报警电话:火警119,报警求助110,医疗救护120,交通事故122,举报违规销售烟花爆竹12345。

再次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帮助。愿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寒假!祝您阖家欢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沈阳实验中学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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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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